服务对象: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含农民工和劳务派遣工);辖市区代办处人员;其他人员。
服务内容:办理职工参加职工互助保障设立的各类互助保障项目的承保、理赔业务,接受业务咨询。
承保服务流程:1.基层工会集体申请,提交互助保障计划参保申请书,并提供参保会员电子名册。2.办事处(代办机构)审核批准,收取互助保障活动费,出具收费凭证及互助保障计划确认书正(副)本。3.基层工会留存互助保障计划确认书正本和经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后的参保会员名册,保障计划生效。4.经办机构留存互助保障计划确认书副本、参保会员原始名册、互助保障计划申请书。(代办处按管理和规定汇总上报)
理赔服务流程:1、会员向所在单位工会报案,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填写互助金给付申请书。2.基层单位工会经办人员审核职工申报材料并报送办事处(或代办机构)。3.代办处按管理规定上报办事处,经办事处核实,对照给付标准,确定互助金给付金额。4.经办事处领导审核后通知代办处或经办人员(申请人)签字,回执。5.办事处将已经复核审批的互助金转账打入受益会员相应银行卡账户。
服务电话:84449266 (承保)、84427659 (理赔)